转发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11-22浏览次数:279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和《贵州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贵大发【200982号)精神,结合《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开展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具体内容纳入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中,并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期间,对全院师生进行诚信宣传教育。

二、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以严谨治学、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品行教育、感染、影响学生,传播科学方法。模范遵守学术研究基本规范,正确引用和应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反对编造和篡改实验数据、编造实验结果,杜绝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严禁由他人代写(做)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当行为。

三、教务处将在近期向各学院发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各学院应组织专家用该系统或其他方法(手段),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按30%的抽样进行抄袭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论文(设计),参照《贵州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学校将在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检查环节,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产生,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虽然采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但学生仍然须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的要求,签署《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责任书》。

六、各学院201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须将实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工作写入总结报告中,学校将把该项工作作为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奖的评选指标之一,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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