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党的十七大的总体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行了新的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于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决定》,不仅事关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全局,而且决定着整个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进程。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把本部门本学校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整个教育事业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一、深刻认识、全面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决定》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相继实现三大历史性转变入手,重点回顾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深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蓝图,要求进一步从战略上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二是应对国际形势的挑战和风险,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三是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要求进一步采取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有效举措;四是抓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力度。因此,迫切需要全党更好地负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党的建设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具体部署,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一分析也完全符合教育系统的实际。
从教育发展形势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教育事业是在全国人口80%文盲、极其落后和困难的基础上起步的。经过60年不懈奋斗特别是30年改革开放,我国教育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现在,我国全面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在改革创新中加快发展,教育宏观结构调整取得重要突破;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进入大众化阶段,更多青年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等改革不断推进,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进入新世纪以来,实现教育公平更是迈出了重大步伐。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正在举办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成功地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和知识创新贡献。目前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8.7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12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已经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正在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回顾总结新中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辉煌历程,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不同发展阶段都对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指引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克服艰难险阻勇攀高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系统党建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目前全国师生员工中有党员478.3万人,其中学生党员201.4万人,学校基层党组织达到23.44万个。广大党员、干部为教育事业辛勤工作、默默奉献,在艰苦环境中、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关键时刻,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国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的稳定,越来越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建设不断进步的重要条件,对近20年社会总体稳定的大好局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实践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所取得的,是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结果。《决定》强调指出,“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改革开放30年来的历史表明,我们之所以能够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在于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教育系统担负着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历史使命,高校还要承担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之下,必须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确保教育事业沿着党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给我国教育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对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决定》深刻地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同时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一论述对于我们准确判断教育事业发展形势也是非常重要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我国教育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入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新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国家正在研究制订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描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把我国的沉重人口负担转化成为人力资源巨大优势,进而跻身于世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总体上与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按照《决定》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党组织还没有覆盖所有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教师、干部中的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缺乏说服力;一些学校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组织生活不健全,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一些学校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有些学校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教育系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和行风不正问题易发多发,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保持高度的忧患意识,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同时入手,抓紧加以解决。总之,要更加充分地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二、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
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事实表明,凡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好的地方,学校就能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学生就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和社会就能保持和谐稳定。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社会越发展,教育形势越变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就越应该与时俱进地创新,不断焕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这是各级各类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根据《决定》的部署要求,学校党组织分为两大类三种情况。
对高等学校党组织来说,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活动始终,发挥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保证党对高校领导的有效制度,是坚持党的基本领导制度和基本执政方式的具体体现。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又支持和保证校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健全领导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党委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酝酿、交流、沟通和协调机制。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水平,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对中小学党组织来说,我们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贯穿中小学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使所有中小学都能正确处理好党组织建设同学校教学业务管理的关系;同时,我们要抓紧在民办学校建立党组织,加大在教育系统相关的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积极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使这些学校和机构中的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必须着力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按照《决定》的要求,学校基层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我们要继续抓好学校党组织巩固和扩面工作,让基层党组织尽快覆盖所有学校,使所有学校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多年来,我们不断推动“党支部建在每一所中小学校,高校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目前,全国公办普通高校学生中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班上有支部”的目标,这项组织建设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高校和谐稳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起到了巨大的基础性作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用党章要求自己,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绝大多数党员都体现出爱岗敬业、克己奉公、默默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机关头豁得出来”,尤其在抗震救灾斗争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对于基层党建工作丰富经验和优秀教师党员先进事迹,我们一定要很好总结和推广,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同时,我们还要坚持以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联系和服务群众、为党积极做好青年工作的作用,扎实搞好少先队工作,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在动力。
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在改进党员发展、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发挥作用创新上下功夫。在发展党员工作方面,要有计划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和高职务高学历人群中发展党员,切实做好在民办学校和与教育相关的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各级党组织都要把抓好他们思想上入党教育列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多年来,高等学校党组织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努力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2008年,全国发展学生新党员106.7万名,为加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靠接班人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严格组织生活方面,各级学校党组织都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党员队伍素质。在党员发挥作用创新方面,要求所有党员都能够自觉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以立足本职本岗多作贡献、提高教学和相关工作的质量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广党员承诺制,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决定》就此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具体到教育系统而言,各级学校党组织需要继续抓紧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党员教育培训机制方面,要按照《决定》要求,落实好《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在党员管理机制方面,要高度重视机制的健全与创新,不断提高党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在服务党员机制方面,要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加强对党员的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党内先进典型,重点解决好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注意抓好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为教育系统的党员奉献营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教育担负着培养造就各类人才的重要使命,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高校教学科研中的指导地位,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地位的实际需要。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应当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出重要贡献。近年来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建设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作为重要任务,目前规划编写的150多种重点教材逐步落实,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教材建设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我们要继续全力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组织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共同攻关,在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的同时培养造就一大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在高等学校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高水平研究团队和基地。
《决定》重申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明确要求,这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学生特别是高校学生的重要举措,对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特别是高校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党中央要求全党全社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青年学生即将担负起建设祖国、创造未来的任务,在他们的身上寄托着人民的厚望,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作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对青年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一定要精心安排、热忱帮助他们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让他们更好地把对理论体系的理解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准则,把自身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建筑在科学理论基础之上。这是关系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基础性任务,各级党委和高校党组织必须牢牢把握《决定》明确的总体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把这项任务抓实抓好。
《决定》强调,党员干部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要任务。这项工作对于教育系统尤为重要,特别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学生党员着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从实践中提炼的理论,而不是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是能够深入回答社会特别是青年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管用的理论体系。我们必须抓住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这一基本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系统进教材、生动进课堂、扎实进头脑。最近,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专门部署在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中小学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观“三进”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举措和新要求。
要把“三进”工作做好做实,关键在于教师的思想认识和教学水平。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及干部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仅哲学社会科学教师需要做到,其他学科教师也应努力做到。必须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重点培训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德育类课程的教师,使他们能够充分运用各种学习载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方式,善于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进行教学,积极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帮助他们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握国情实际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要按照《决定》要求,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筑牢思想防线,并以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引导教育广大学生和教师,使教育系统的党组织永葆生机活力。
要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巩固成果,不断取得实效。抓好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扎实推进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继续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基础在各级党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教育系统的学习资源十分集中也十分丰富,理应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按照《决定》的部署,我们要以学习为组织建设的重要特征、以学习为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学习为提高组织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每个基层党支部和领导班子都应当从自身做起,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第一需要,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专业技能、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拓展学习内容,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学习实效。我们要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学校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同时,《决定》还特别强调,“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国民教育体系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中的重要作用”,对教育系统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为党员干部进修培训积极主动提供服务,按照党员干部的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地创新学习活动方式,推动日常学习、脱产学习、短期集中培训、借助信息化手段学习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创造有利于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环境。
四、建设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全局。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决定》围绕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进行了专门论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对于教育系统来说,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要把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摆在重要位置,重点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注重增强新形势下处理复杂事务的多方面能力,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
源源不断培养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大计,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多年来,教育系统在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等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制度和经验,今后需要根据党的建设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变化不断丰富和完善。要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制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重大时代课题。《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关键在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决定》关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要求,我们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一直是高层次专门人才会聚的高地,管理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建设特别需要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有机统一,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增强人才资源配置机制活力,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整体部署、统筹规划,在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的关键环节、政策协调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调动干部和专门人才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和各类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展现才智的良好局面。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决定》强调“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我们要从制度上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健全党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的体制机制,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方针在教育系统落到实处。要加强决策咨询和服务工作,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贡献力量。在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教育系统自身发展重大问题方面,充分利用教育系统人才密集的优势,积极做好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汇聚党员、群众、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提高为决策服务的质量水平。
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根据《决定》的要求,教育系统每个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完善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使得广大党员意见表达的渠道更加通畅,努力在党内营造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所有党员的行动准则,最重要的是遵守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发挥党组织的创造活力,是在保障党团结统一的前提条件下运行的;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建筑在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基础之上。我们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使党员增强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自觉性,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五、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全面分析了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为“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决定》要求全党同志“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统筹抓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始终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理解党的优良作风的丰富内涵,在工作实践中自觉继承和弘扬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决定》针对党内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四个“大兴”的要求,即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推进全党的作风建设,这四个“大兴”和我们党一贯倡导和弘扬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作风”是一脉相承的。《决定》确定的工作要求是非常高的,总体思路是十分清楚的,关键在于能否落到实处。
教育系统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要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高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注重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从教育系统的行政机关做起,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厉行节约,控制办公经费,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行为。《决定》提出要“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我们要密切联系教育系统实际,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通过端正党风带教风促学风,包括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突出问题,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整治等等。要更加自觉地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生活锻炼,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广泛宣传和认真学习教育系统党员的先进典型。
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决定》强调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上升势头有所遏制,发案数量从2007年起出现回落,但总体上依然处于多发阶段,并呈现新情况新特点,比如涉及副处级以上干部案件增多,大案要案居高不下,基建领域案件频发,特殊类型招生问题凸显,办学行为不规范、“小金库”诱发职务犯罪等等,特别是高校发案比重尚未明显下降,最近两年仅中央部门直属高校就有多名校级领导干部被查处。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任务十分繁重。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履行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为政一方,守土有责,强化管理、严格管理,健全体制、统筹协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实践证明,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本在于让教育系统中涉及公共利益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环节。《决定》重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在教育系统内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针对教育系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问题,要全面系统地剖析成因,采取强有力的监管对策和配套措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师生公开乃至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近年来我们全力推行的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充分证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针对基建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评估、资金分配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相关体制机制改革还要加快步伐,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不懈努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十七大之后、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召开的专门研究和部署党的建设的中央全会,《决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党共识而形成的,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突出问题,对进一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部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永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永远走在时代前列的清醒和自觉,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