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10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6月10日之前进行,为了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此次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2、完成研究生培养的所有环节。
3、论文评阅通过。
4、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已交清。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审查答辩资格,答辩前一周,研究生教学秘书须将《贵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表一,附学位论文评阅书)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公告。《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