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9级材料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我院根据校教务处《关于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分流计划:
一、分流的基本原则:
1、符合《贵州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试行)》要求。
2、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
3、有利于学科专业的调整与发展。
4、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5、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学生择业就业。
6、“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
7、公正、公平、公开。
二、分流专业
按培养方案材料类分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两个专业,预计分设三个班级:材料091班、材料092班、高分子091班,每班人数48人左右(视学生具体分流志愿做适当调整)。
三、分流对象
材料与冶金学院2009级材料类本科生均可参加本次专业分流。
四、分流细则
1、学院为参加分流学生提供两个志愿,由学生按个人实际情况自主填报志愿。
2、学院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进行分流,在尊重学生第一志愿的前提下,结合学生前三个学期必修课程的学分绩点排名,确定分流学生名单。
五、分流时间安排:
1、2011年4月1日召开学院专业分流动员大会。由系主任详细介绍本系专业情况并接受学生咨询,使学生对学院总体情况及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等具体情况有所了解。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2011年4月1日12:30
地点:待定
议程:(1) 教学副院长介绍学院分流计划的安排
(2)系主任详细介绍本系各专业情况
(3)专业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接受学生咨询
2、4月1日会议结束后发放“专业分流志愿登记表”,学生填写完毕后由班长汇总并于4月6日之前交学院教学科研科办公室。
3、学院于4月8日初步确定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确定最终分流学生名单。
材料与冶金学院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