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博学计划”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服务地方发展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卓越计划”项目的试点单位,学校在已经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将围绕本科拔尖人才的培养进行一系列探索。经学校研究,决定2012年先期启动激励本科生进一步深造的“博学计划”。
一、主要目的
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基础知识,拓展自主学习能力;鼓励学生走向更广阔的天地,培养一大批源于贵州大学的未来科技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博学计划”的实施效果,学校成立“博学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封孝伦
副组长:金道超 冯晓宪 赵德刚
成 员:教务处 、学生处、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等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主要举措
1、考研学生可申请缓考第四学年(或第五学年)第一学期的全部课程,在该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
2、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语、政治成绩达到全国研究生单科录取分数线者,其成绩可替代一门对应课程的学分,成绩记75分;其它科目达到及格分数,可替代一门相近课程的学分,成绩记75分,高于75分的,按实际分数计入。
3、符合毕业资格要求,总分达到全国C类地区最低录取线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不包括因作弊违纪受处分的学生)。获得考研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4、鼓励学有余力的本科生选修本校硕士研究生课程,经所在学院确认,可替代本科阶段的相应课程。若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校承认该课程成绩并计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
5、学校专门开设英语、数学(1~4)、政治等专门课程,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帮助。参加修读并考试合格,可以替代通识拓展和个性课程模块的选修课程学分。
6、针对研究生考试的主要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各学院可选择适应面较广的1~2门课程作为重点建设课程,或者以专修课程的形式开出,为学生创造学习提高的条件。参加专修课程修读并考试合格,经学院审核,可以替代同名课程或相近课程的学分。
7、鼓励学生报考高水平大学,获得“985工程大学”复试资格的学生,学校资助其来回差旅费。
8、对报考研究生和考研录取率前三名的学院(部)进行表彰及奖励,并适当增加第二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指标。
三、经费安排
学校每年划拨“博学计划”专项经费(2012年划拨100万元),主要用于:
1、英语、数学(1~4)、政治等专题课程建设经费;
2、学科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经费;
3、学生复试差旅费资助;
4、学院(部)奖励经费。
各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实施,有效推进,实施效果将纳入单位年度考核。
经费的具体使用细则由教务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