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第二批次)

作者: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368

 

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3月30日上午9:00—12:0 0

下午2:30-4:00

 

材料与冶金学院楼430#

徐老师

18984837170

老师

13595011828

2、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复印件(应届生),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3)研究生招生准考证;

4)本科成绩单及复印件;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

6)一寸照片6张。

对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审查是否满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

3、复试时间安排

1)笔试

时间:20153318:00—10:00

地点:材料楼530

专业课考试,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学校相关通知。

2)面试

专业名称

日程

内容

地点

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331日上午

10:30-13:30

综合面试

材料楼530

三、复试方法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2、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面试方式及其内容要求:分组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内容主要包括:(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5)外语能力测试。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成绩需换算成百分制再乘以50%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排序为:第一志愿线上生(含推免生)、调剂生、线下考生。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联系方式

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3627518

联系人:王老师

 

 

 

 

                                                                                  材料与冶金学院

                                                                                  201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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