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 3月30日上午9:00—12:0 0 下午2:30-4:00
| 材料与冶金学院楼430# | 徐老师 18984837170 王老师 13595011828 |
2、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复印件(应届生),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3)研究生招生准考证;
(4)本科成绩单及复印件;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
(6)一寸照片6张。
对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审查是否满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
3、复试时间安排
(1)笔试
时间:2015年3月31日8:00—10:00
地点:材料楼530。
专业课考试,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学校相关通知。
(2)面试
专业名称 | 日程 | 内容 | 地点 |
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 3月31日上午 10:30-13:30 | 综合面试 | 材料楼530 |
三、复试方法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2、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面试方式及其内容要求:分组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内容主要包括:(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5)外语能力测试。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成绩需换算成百分制再乘以50%)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排序为:第一志愿线上生(含推免生)、调剂生、线下考生。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联系方式
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3627518
联系人:王老师
材料与冶金学院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