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221

 

      根据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材料与冶金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成立材料与冶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导小组

材料与冶金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督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我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审核的复试名单组织安排我院的复试工作;

3、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审查思想政治品德;

审查学历、身份。

督导小组及职责:

1、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查;

 

二、成立材料与冶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的工作职责:

1、精心设计面试方案;

2、制定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语;

3、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程序及安排

1、报到:

专业名称

报到时间及地点

联系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

420830-930

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王庆

83627518

考生必须凭下列证件(原件)及证明报道: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成绩表(加盖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复试安排

专业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

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

4209:30-1830

综合面试

地点:材料楼421

3、体检

考生于421日上午830在北区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

 

四、复试内容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考察考生科研背景和科研业绩;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科研实践能力;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科研潜质;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概括能力、人文素质及举止仪表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复试小组的成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5-7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面试评分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要求

复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三证”原件进入考场,以便核查。

六、复试录取原则:

()复试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复试。

2、为保证学生质量,拟录取的博士生应达到以下要求:初试英语成绩、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初试成绩、总成绩不低于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3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初试成绩X50% + 复试成绩X50%

 

()录取原则

根据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七、51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招生联系人:王庆  ,电话:8362751813595011828

 

 

材料与冶金学院

                                                                 二O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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