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4-17浏览次数:25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15614

2.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日期:2015617日前

3.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5 619

二、审核答辩事宜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具体安排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答辩截止日期为2015614

2.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职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此类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 201565,完成答辩的日期为2015614

三、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的填写要求

(一)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盲评的硕士研究生,在盲评结果通过后应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 )填写答辩申请。同时也必须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gs.gzu.edu.cn/http://210.40.3.238)中完成答辩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

(二)非学校盲评的各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各自培养单位要求的时间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务必做一次导师的选择操作!)、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工作。

(三)特别说明

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评阅意见通过后,须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答辩申请(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每一项内容后再提交,特别是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要据实填写,各培养单位要针对此项做严格的答辩审核),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和学位申请表后再提交。

四、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

1.答辩系列表(1份,有表决票的原件);

2.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纸质1份,盖章有效。详见附件1);

4.学位申请者照片(全日制博士、硕士不需提交纸质及数码照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由各学院(部、中心)统一收齐报送);

5.学位论文及大摘要(博士论文2本(含纸质大摘要1份),硕士论文1本(不交纸质大摘要)。论文电子档请学生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 ),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学位申请时提交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安排和要求,做好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xls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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