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冶金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6-02-01浏览次数:99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         管理机构及职责

1、管理机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公室

2、职责:

1)组织本单位的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制定本单位复试方案。

3)组织成立复试小组。

4)组织安排本单位复试工作,对本单位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

7)公示复试结果。

3、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小组:

根据“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院拟定成立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小组,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小组由至少3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配备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的全过程和安排相关事宜。

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2)整理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小组复试材料,并归档。

二、    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专业课笔试:

复试科目:材料科学基础(参考书目:《材料科学基础》,胡庚祥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由阅卷老师给出百分制成绩。

2、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由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小组给出成绩。

三、    复试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核:2016226日上午8:30-9:00

专业课笔试:2016226日上午920-1120

地点:材料与冶金学院5楼教室;

综合能力面试:2016226日上午11:30-13:00

地点:材料与冶金学院421会议室。

复试录取标准: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40%+综合能力面试×60%),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占50%GCT成绩占50%,按权重成绩排名。

3、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考虑GCT成绩、复试成绩,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拟录取名单。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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