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时间: 2011-03-10 浏览次数: 294

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完成党组织布署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二、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请群众参加到党员的政治生活中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党员要虚心接受群众的建议和批评,对能整改的马上整改,让群众满意。

五、党员要按照“一帮一”的要求,根据所帮扶对象的思想、生活和经济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了解和帮助。

六、党员要经常联系、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让他们在思想上坚定信念,在工作上求真务实,在学习上刻苦钻研。

七、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时,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八、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督促。

九、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支部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