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2009年度优秀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4-10 浏览次数: 185

 

关于评选2008─2009年度优秀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20082009年度,是我院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校共青团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全院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团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我校评建工作,强化“四化”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特色工作创新、整体工作推进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学先进、比先进的高潮,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院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我院2008—2009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评比表彰的对象包括我院各级团组织、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团干部。优秀团支部根据要求自由申报,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每班各限报1个。
    三、有关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把“五四”评优工作作为促进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学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班团支部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见附件2)。“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各班团支部只有申报,并把团组织生活记录、相关材料和申报表(附件2)报送院团委组织部。
    3、学院团委将对各班团支部的评选结果公示3天。对于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四、报送时间
    请班团支部将评选结果于4月10日前报送院团委组织部,报送时交附件2和个人事迹材料的打印稿、电子版各一份,传送到指定电子信箱。
    联系人:石芷伊
    咨询电话:8115907、15985146300
    E-mail: clxytw@sina.com
共青团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