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及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0-12-13 浏览次数: 1074

为了保证贵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把握研究生毕业出口关,经研究决定:入学学习第六学期前申请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为提前毕业,进入第六学期(每年220日以后)申请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属于正常毕业。贵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提前毕业:

1. 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培养计划所修课程成绩每一门必须在75分以上(含75分);

2. 在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所学专业2篇以上(含2篇)论文;

3. 聘请相关专业校内外专家2人对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由研究生院送审),两位评审专家评价均须达到“优秀”;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及申请材料必须在每年330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报省教育厅批准,逾期不再受理。

对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适当降低课程学习成绩的要求。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进入提前毕业程序后,要获得硕士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全票优秀,否则只同意毕业,但不授予硕士学位,只发毕业证书。

2.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其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没有获得全优,则没有资格进行第二次申请答辩的机会。如果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者(答辩委员会认为没有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者),学校只发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