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增评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贵大研工[2016]1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材料与冶金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4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及额度
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增评额度及标准
等级 | 奖励标准 | 经费来源 |
三等奖 | 3000元/年 | 财政/学校 |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 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在校学习研究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3.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积极创新,成绩优良。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 评选时应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内容。
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或暂停发放其奖学金:
(1)违反国法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3)课程有补考科目者;
(4)考试舞弊者;
(5)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
(6)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
(7)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
2014级学业奖学金增评以学习成绩和社会活动两个方面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各部分均量化为具体分值,两部分的单项分值之和为最后总分值,以最后的总分值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
各部分计算分值如下:
1、学习成绩:
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M为课程考核积分,S1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N1为该课程学分,S2为非学位课成绩, N2为该课程学分。
注:在规定时间内应修完而未修的课程,以零分参与计算。
2、社会活动成绩:
社会活动得分由为集体奉献度计分与社会活动获奖的计分组成,社会活动主要以研究生对集体、社会所作的贡献来进行评价。
表3 担任社会职务计分标准
评价 担任职务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差 |
院校级干部、班长 | 40 | 30 | 20 | 0 |
班级委员、各支部委员 | 30 | 20 | 10 | 0 |
注:“担任职务栏”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担任职务是指在研究生党、团、研究生会等组织中担任的职务,学校其他社团组织中担任职务者,按照院系级标准评定。
表4 社会活动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等次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它 |
国家级 | 40 | 30 | 20 | 5 |
省、市级 | 25 | 15 | 10 | 5 |
校、院级 | 15 | 10 | 5 | 2 |
注:1、根据研究生在获奖证书中的排名情况,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5分,以此类推,获奖分值可累加。2、社会活动获奖是指在国家、省和学校举行的学生干部评优评奖、各种学术、科技和文化体育活动中,以队员身份代表学校或培养单位参加所获得奖励,其中集体奖项需提供团体成员名单(名单公示文件或材料与冶金学院盖章认可名单),其他社会组织组织的评奖活动不计入得分。
3、获奖中无等次划分者,一律按其它计分。
4、同一活动者参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荣誉只能选取得分最高者,不重复计分。
(若社会活动成绩实际积分出现大于100分的情况,则社会活动成绩积分=社会活动成绩实际积分/社会活动成绩最高积分×100)
3、总分值计算公式
总分值计算公式:总分值=学习成绩×98%+社会活动成绩×2%。
四、组织管理
为保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 长:刘其斌
副组长:熊玉竹
成 员:李长荣、赵飞、张晓燕、王家伟、罗 筑、陈朝轶、徐本军、黄彩娟、王庆、徐鹏、学生代表3人。
评定小组根据本细则组织实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结束,上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五、本细则中的各项申请材料只能用一次。
六、 本次2014级学业奖学金增评细则补充说明
1、个人向学院申请。
按学院增评细则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支持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考虑临近寒假,部分学生不在学校,支撑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请于2月29日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学生不用进入研究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待评定结果出来,学生再进入系统补录相关信息。
2、评定小组审核、公示拟评定名单。
培养单位对申请者进行初审,拟评定名单及等级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七、本细则解释权在材料与冶金学院。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