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18〕16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推免工作文件制定推荐遴选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胡环宇 刘其斌
副组长:陈朝轶 熊玉竹 向嵩
成员:罗筑 赵飞 李水娥 金会心 万明攀
先桁 王丽远 王庆
督查:张瑞良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四)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五)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按照正考成绩计算。
三、推免生计划安排
根据学校下达计划,我院的推免名额共计19人,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占学院总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如下:
专业 | 推免名额 | 备注 | 小计 |
冶金工程 | 6 | 递补1人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5 | 递补1人 | 6 |
材料物理 | 2 | 递补1人 | 3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2 | 递补1人 | 3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2 | 递补1人 | 3 |
合计 | 17 | 5 | 22 |
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冶金工程 | 2 | 综合考虑三个专业申报者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在本专业排名比例,择优推荐第18、19个名额 | 2 |
总计 | 19 | | 24 |
注: 1、若某专业申报名额不满,不满名额将按专业排名在全院择优推荐
2、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可按单列计划单位的要求进行申报,具体事宜见单列计划单位的推免细则。
四、申请条件
(一)我院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
(六)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七)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程序
(一)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9月17日—18日向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申请材料。
(二)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于2018年9月19日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确定严格以学习成绩为依据,务必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公示3天。
(三)2018年9月19日,学院将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汇总表(含递补)、《贵州大学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统一盖章。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