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复试。结合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加强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机构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完成后,工作指导小组自然解除。
根据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我院成立网络远程综合复试工作组对以下专业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
复试1组—研究方向为材料工程,属于“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的考生复试组。
复试2组—研究方向为冶金工程的考生复试组(根据实际复试人数,前半数抽签序号的考生在此组复试)。
复试3组—研究方向为冶金工程的考生复试组(根据实际复试人数,后半数抽签序号的考生在此组复试)。
冶金工程(080600)专业:
复试4组—研究方向为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的考生复试组。
每个综合复试工作组由5名(或5
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一位老师具备出国留学经历。各工作组配备一名复试秘书和一名纪检员,秘书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
复试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并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内容;
2.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的建议名单;
3.整理复试相关材料,归档提交研究生科统一上报学校。
三、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习形式 | 计划录取人数 | 备注 |
121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0600 | 冶金工程 | 01 | 冶金物理化学 | 全日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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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钢铁冶金 | 全日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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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有色金属冶金 | 全日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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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02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2 | 金属及无机非金属材料 |
03 | 冶金工程 | 全日制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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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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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演练
疫情期间根据学校要求,为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复试前需要进行复试演练。考生请于4月8-9日登陆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调试学生端测试软硬件,并与学院研究生科取得联系,进行复试前调试及演练,演练准备QQ群:496081813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851-83627683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络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材料4月9日14:00前发送至1820165448@qq.com。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个人简历、所学主要课程。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及复试组 | 日程 | 内容 |
材料与化工(085600): 复试1组—研究方向为材料工程,属于“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的考生复试组。 | 4月10日8:30-10:30 | 网络综合面试 |
材料与化工(085600): 复试2组—研究方向为冶金工程的考生复试组(根据实际复试人数,前半数抽签序号的考生在此组复试)。 | 4月10日8:30-18:00 | 网络综合面试 |
材料与化工(085600): 复试3组—研究方向为冶金工程的考生复试组(根据实际复试人数,后半数抽签序号的考生在此组复试)。 | 4月10日8:30-18:00 | 网络综合面试 |
冶金工程(080600): 复试4组—研究方向为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的考生复试组。 | 4月10日10:40-18:00 | 网络综合面试 |
六、复试方法
(一)复试比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二)面试方式及其内容要求:分组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及创新意识,考生对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进行随机抽题作答,每个考生最多有2次抽题机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自我介绍及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10分);(2)专业知识(40分);(3)综合能力(20分);(4)语言表达及心理状况等(15分);(5)英语能力测试(15分)。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需换算成百分制再乘以50%)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结合考生报考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公示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以及复试成绩等。
九、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去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邮寄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科,王老师(收),邮编:550025,电话:13595011828。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3627683
联系人:王老师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与冶金学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