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将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复试。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根据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我院成立网络远程综合复试工作组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专业及研究方向,根据抽签排序进行复试。
三、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习形式 | 计划调剂录取人数 | 备注 |
121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080600 | 冶金工程 | 01 | 冶金物理化学 | 全日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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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钢铁冶金 | 全日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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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有色金属冶金 | 全日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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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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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演练
根据学校要求,为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复试前需要进行复试演练。考生请于4月10日14:30登陆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调试学生端测试软硬件,并与学院复试组秘书取得联系,进行复试前调试及演练。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851-83627683。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络资格审查时间
考生于2024年4月10日16:30前将审查材料发送至1958752803@qq.com。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正反两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2.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盖章)。
资格审核材料编辑为2个文档,1-4项做成一个pdf文档,第5项做成一个pdf文档。
(三)复试安排
复试专业 | 时间 | 内容 |
冶金工程080600 | 4月11日9:00 | 网络综合面试 |
六、复试方法
(一)复试分数线:冶金工程0806,复试分数线为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即总分≥250分,单科1≥32(满分=100分),单科2≥48(满分>100分)。
(二)复试比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5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将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三)面试方式及其内容要求:分组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结束时,考生以“某某考生回答完毕”为结尾,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要求,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每名考生面试随机抽2道题作答,其中有一次换题机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2)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3)语言、举止表达及心理状况等(20分);(4)英语能力测试(2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具体算法:
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体检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
(一)结合学科特点,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原则。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九、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网站上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十、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其他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851-83627683
材料与冶金学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
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程.doc
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