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大资字[2014] 18 号《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过本人申请、年级审核,学院按评选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要求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材料与冶金学院推荐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定细则(试行)》开展评选工作,经综合评定,推荐我院以下三名同学为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冶金111班:高禄鹏
冶金123班:刘畅
高分子131班:贾子璇
公示期三天(
学生科电话:0851-3627387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学生科
附件1:《材料与冶金学院推荐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定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