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冶金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345

       为切实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根据《关于选拔贵州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以及《贵州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贵大发[2014]102号)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博连读招生基本原则与名额指标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2.拟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硕博连读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拟接收博连读名额

招生导师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3

吴复忠

李长荣

黄润

王林珠

刘其斌

邵姣婧

02

材料学

4

何力

郑强

苏向东

于杰

梁益龙

梁宇

何敏

万明攀(招收经费博士

03

材料加工工程

4

赵飞

黄朝文

李军旗

谢海波

熊玉竹

向嵩

兰苑培

罗筑(招收经费博士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1.申请对象: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习阶段获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及相应阶段的培养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无重修科目。

3)有浓厚的科学研究兴趣、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

4)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关。

5)至少有两名所在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心健康。

7)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征得定向或委培单位的同意。

8)英语水平未达到CET-6的申请人需参加学校英语水平统一考试。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人于2023113日前向我院研究生科提交个人申请以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材料截止时间11317点),前往财务处自行缴纳报名费(180/人)。提交材料如下:

1)《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

6)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15前,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3.外国语水平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

1)英语水平未达到CET-6的申请人需参加学校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能力考核计算方法:

总分值=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课程考核成绩×80%+科学研究成绩×20%

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及外语实际应用能力等。通过面试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协作精神、心理健康以及举止礼仪情况等。

面试时间20231115前,具体时间资格审核后确定并通知

面试材料与冶金学院4楼会议

专业能力考核由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小组组织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中的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B为课程考核分数,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为对应的课程学分,为非学位课成绩,为对应的课程学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中的科学研究成绩计分标准如下:(若科学研究成绩实际积分出现大于100分的情况,则科学研究成绩积分=科学研究成绩实际积分/科学研究成绩最高积分×100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表:

表一科研(学术)奖励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

150

100

省部级

100

70

40

市  级

30

20

10

注:

1、根据研究生在科研获奖证书中的排名情况,排名每递减一位获得上一级分值的50%,以此类推。科研获奖分值可累加。协会等组织机构的等级奖项酌情处理。

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获奖,视为国家级奖项,其对应的省级(地区)竞赛视为省部级。

表二 学术论文(专著)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论文级别

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

分值

一级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1

320

二级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2

160

三级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3

80

四级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4

40

五级

EI源刊、贵州大学一级学报

40

六级

SCD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0

专著

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200

注:1、发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或培养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方可计分;

2、论文计分首先以现刊为准。在没有现刊的情况下中文期刊文章凭录用通知、版面费发票、导师承诺书三样齐全可计分;英文期刊文章见doi号可计分。

3、参编专著10万字以上方可计分。如果是主编,按《贵州大学自然科学研究奖励积分办法》计分。

 

表三  专利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专利情况

分值

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50

注: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学生为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科研(学术)成果的总分为上述三项积分之和,要求:

(1)所有成果署名(所属)必须为贵州大学;

(2)成果必须是在读研期间完成;

表四 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科研项目级别

分值

国家级

200

省部级

80

市级

40

注:科研项目必须为主持方可计分;

四、录取原则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2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其他事项参照《贵州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贵大发[2014]102号)执行。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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