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第四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 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作者:材冶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9-30浏览次数:10

    根据贵州大学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中午,校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第一巡察组组长李耘主持召开了与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巡察组组长李耘作动员讲话,他通报了本次巡察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对开展好此次巡察工作讲了三点意见和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决策部署。二是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着力查找政治偏差。按照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四个落实”,从“十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坚持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校党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学院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共同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要增强纪律意识,把严明纪律要求贯穿巡察全过程。最后强调,巡察组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守职责边界,严守巡察纪律要求,不干预学院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刘剑作表态发言。他提出,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第一巡察组将在材料与冶金学院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851—83627683,电子邮箱:xcz1@gzu.edu.cn,在励志楼1楼大厅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主要受理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一审:杨华

二审:王丽远

三审: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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